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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为使您在大考山公墓得到满意的服务,本须知为您提供购墓、落葬的程序,配合您办理购墓、落葬有关事宜。
一. 由工作人员陪同您参观墓园,了解墓园情况,并在墓园规划区域内选择墓位、墓型。
二. 在选择墓位、墓型时,请您考虑清楚,一旦交付定金或全款后,不予换墓位、换墓型或退墓。
三. 墓位、墓型确定后,由工作人员陪同您到业务室填写《订墓单》,交付购墓定金
(定金不小于墓价的10%)。
四. 凡在本公墓预定墓位,在两周内必须交清墓穴款(不包括刻字费、管理费、工本费、落葬费),逾期
不交视为自动放弃预定墓位,所定墓位不予保留,所交定金概不退还。
五. 如确定落葬日期,请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墓园办公室(电话0527-6601333),并提供碑
文内容、字体经电脑排版出小样后,请您认真核对无误后在小样上签字认可,以便我们提供优质的服务。
六. 落葬逝者骨灰前请到墓园办公室交清其他费用,领取《公墓使用证》,凭证落葬,落葬时
不准在墓箱内放入现金、金银等贵重物品和非正常陪葬品,执意置放者造成后果自负。
七. 请自觉遵守墓园制度,服从管理人员安排,严禁一切迷信活动,禁止焚烧纸人纸马等
纸扎物品,禁止鸣放鞭炮等。
八. 请爱护墓园花草、树木如有烧伤、烧死花草、树木照价陪偿。
九. 因战争、地震、自然风化等不可抗力造成墓碑毁损、变色等本墓园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泗洪县大考山公墓管理处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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